1.具有比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
2.能比较熟练地掌握作词创作技巧。
3.有较高的作词水平,独立或联合(前2名)创作1部中型或3部小型作品。
中级(三级)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较短的演员,从事表演工作满1年。
(三)取得本专业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较短的演员,从事表演工作满3年
业绩成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全省性文艺评奖1次,或市(地)级文艺评奖2次。
2.有2 部作品参加市(地)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
3.创作作品中有2部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公开演出或在市(地)级专业媒体演播发行累计20场次,并有新闻媒体予以宣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