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艺术设计创作水平,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指导和培养本专业人员取得显著成绩。

2.具有较高的设计创作研究能力,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设计成果和创作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形成自身独特设计风格,在业内有重大影响。独立或联合(第1名)完成4部(场、件)大型展览展示、舞台艺术,或10件文创产品的创意设计任务,有3个代表性作品并提供设计图文资料和实景照片。


正高级(一级)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演员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二级演员职称后,从事表演工作满5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较短的演员,应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取得二级演员职称后,从事表演工作满4年。

(二)从事演奏员、编剧、导演、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美术、文学创作、演出监督、舞台技术、录音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业绩成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联合(第1名)创意设计的2部(场、件)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活动,或4部(场、件)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大型活动,或4部(场、件)以上作品被规模以上企业项目采用。

2.独立或联合(第1名)2部(场、件)以上创意设计作品或文创产品参加全国性专业展览,或4部(场、件)以上创意设计作品或文创产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独立或联合(第1名)4部(场、件)文创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产生显著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

4.独立或联合(第1名)1个以上创意设计作品或文创产品获得著名设计大赛最高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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