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深厚的艺术修养、高深的理论水平和精湛的创作技巧,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指导和培养本专业人员取得显著成绩。

2.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对美术专业有系统、深入的研究,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

3.在国家级媒体公开发表作品15件或公开出版个人作品集2部;或独创作品举办过2次较大影响的个人作品展。


正高级(一级)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演员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二级演员职称后,从事表演工作满5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较短的演员,应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取得二级演员职称后,从事表演工作满4年。

(二)从事演奏员、编剧、导演、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美术、文学创作、演出监督、舞台技术、录音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业绩成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性文艺评奖2次,或全省性文艺评奖一等奖2次,或在国际冰雕(雪雕)比赛中获得二等奖2次,或在国家级冰雕(雪雕)比赛中获一等奖2次。

2.有3件作品入选国家级展览,或1件作品入选全国美展或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3.完成国家艺术基金美术创作资助项目(前3位)或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4.有2 幅以上独立创作的作品被国家级专业机构收藏,或3幅以上独立创作的作品被省级以上或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专业机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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