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
2.比较熟练地掌握专业的设计创作技巧。
3.独立或参与(前2名)完成1部中型或3部小型作品的舞美设计工作。
中级(三级)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较短的演员,从事表演工作满1年。
(三)取得本专业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较短的演员,从事表演工作满3年
业绩成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全省性文艺评奖1次,或市(地)级文艺评奖2次。
2.有 2 部作品参加市(地)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
3.在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发表3台已上演并取得较好演出效果的新剧目的舞美设计效果图,在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受到专家的好评,有2个代表性作品并提供设计图文资料和实景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