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艺术设计创作水平,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指导和培养本专业人员取得显著成绩。

2.具有较高的设计创作研究能力,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设计成果和创作经验。

3.独立或联合(第1名)完成4部大型作品的专业舞美设计工作,形成自身独特设计风格,在业内有重大影响。


正高级(一级)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演员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二级演员职称后,从事表演工作满5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较短的演员,应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取得二级演员职称后,从事表演工作满4年。

(二)从事演奏员、编剧、导演、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美术、文学创作、演出监督、舞台技术、录音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业绩成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性文艺评奖2次,或全省性文艺评奖一等奖2次。

2.有1 部作品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或2部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4部作品参加省级大型艺术活动。

3.有1部大型作品入选国家级重点扶持剧目,并已验收结项。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