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熟练掌握物流快递专用设施设备,精通设备原理和制造,能够主持编写设备发展规划和较重大设备设施研发建设方案,能够主持完成复杂的、技术难度高的专用设备开发或推广运用,解决复杂技术难题。

(二)熟悉物流快递作业的网路建设、组织运行、管理优化等工作,具有解决网路工程方面的复杂问题,制定解决方案的能力,能够独立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撰写专业理论与技术报告、专题报告。

(三)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等相关知识,熟练开展物流快递信息系统的研发建设、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工作,能够独立解决物流快递信息工程方面技术难题,制定解决方案,提出系统性的预防措施。

(四)具有较强指导本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或同级职业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或同级职业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


工作业绩成果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三:

(一)完成1项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成果经国家或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二)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获市(地)级、大型企业集团科技成果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且要受到同行专家认可。

(三)完成3项难度较高的和复杂的技术项目(含制定标准和重要的新技术推广应用等),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市(地)级、大型企业集团的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编制,并通过市(地)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业集团审定后颁布实施。

(五)主持或主要参与1项工程类技术规划、改造、维护项目,为本单位物流快递系统稳定运行做出重要贡献。

(六)主持或者主要参加本单位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的引进和实施工作、或参与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对本单位的技术和设备的实施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或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七)完成省(部)级以上标准、规程、规范的编写,并发布实施,前3名。

(八)获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本专业(学科)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且被转化应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须为前5名发明人,外观设计专利须为前3名发明人,并提供授权的专利证书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发明人排列顺序以专利证书记载的默认顺序为认定标准。

(九)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操作指南规范等方面有创新性、标志性成果,能够代表本人的能力业绩水平,经评审委员会专家鉴定,具有较高水平学术理论价值或实践指导价值。

(十)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奖励、人才项目计划人员。基层一线人员申报“基层”高级职称可具备上述条件之二;同时,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有1项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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