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胜任本学科领域的主体班专题课或2门研究生课程,具备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和学术水平。

(二)科学研究能力较强。对本学科的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研究,善于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三)能够围绕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四)任现职以来,到基层或机关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蹲点调研时间累计达1年以上。

(五)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年平均授课120标准学时,其中主体班教学不低于60标准学时。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三:

(一)个人教学成果获全省党校系统教学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市(地)党校系统教学一等奖以上2项。

(二)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获省(部)级科研评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厅(局)级科研评奖二等奖以上2项。

(三)作为主要参与人(前2名)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 项,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3项。

(四)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撰写的对策研究成果被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含国家部委)采用1项,或被市(厅)级党委、政府(含省级各主管部门)采用2项,得到转化应用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影响。

(五)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专业期刊或主流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6篇(至少含1篇核心期刊),或作为主编出版不少于10万字的著作被省级党校或本科高校采用的教材1部。

(六)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公开宣读学术研究成果报告1项,或在全省党校系统会议上交流应用对策成果2项,经评审委员会鉴定,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学术价值或决策参考价值。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