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过系统的基本功训练,具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制作(操作)技术(技巧)。
(二)熟悉舞台工作基本规律,基本掌握舞台现代智能化控制系统,有独立制作和操作能力,有一定舞台实践经验。
(三)能配合完成剧(节)目演出的舞台工作任务。
初级(四级)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硕士学位。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四)演员、演奏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五)从事编剧、导演、指挥、作曲、作词、摄像(摄影)、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美术、文学创作、演出监督、舞台技术、录音人员,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