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舞台制作(操作)经验。

2.比较熟练地掌握舞台工作规律,熟练掌握舞台现代智能化控制系统,能在不同的舞台条件下完成演出任务,及时发现和解决演出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独立或联合(前2名)完成1部中型或3部小型作品的舞台技术工作。


中级(三级)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较短的演员,从事表演工作满1年。

(三)取得本专业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较短的演员,从事表演工作满3年


业绩成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全省性文艺评奖1次,或市(地)级文艺评奖2次。

2.独立或联合(前2名)完成2部作品参加市(地)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

3.独立或联合(前2名)10个大中型舞台剧(节)目的舞台技术统筹实施工作,并提供经单位认定的演出节目单或制作操作实施方案图及有关资料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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