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舞台制作(操作)经验。
2.比较熟练地掌握舞台工作规律,熟练掌握舞台现代智能化控制系统,能在不同的舞台条件下完成演出任务,及时发现和解决演出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独立或联合(前2名)完成1部中型或3部小型作品的舞台技术工作。
中级(三级)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较短的演员,从事表演工作满1年。
(三)取得本专业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较短的演员,从事表演工作满3年
业绩成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全省性文艺评奖1次,或市(地)级文艺评奖2次。
2.独立或联合(前2名)完成2部作品参加市(地)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
3.独立或联合(前2名)10个大中型舞台剧(节)目的舞台技术统筹实施工作,并提供经单位认定的演出节目单或制作操作实施方案图及有关资料2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