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功底,精通舞台工作流程,有丰富的舞台技术经验,指导和培养本专业人员有较大成绩。

2.对本专业学术、技术具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能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或掌握关键技术,能够系统论述自己的舞台创作成果和实践经验。


正高级(一级)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演员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二级演员职称后,从事表演工作满5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较短的演员,应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取得二级演员职称后,从事表演工作满4年。

(二)从事演奏员、编剧、导演、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美术、文学创作、演出监督、舞台技术、录音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业绩成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获得全国性文艺评奖2次,或全省性文艺评奖一等奖2次。

2有1部作品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或2部作品参加国家级重大艺术活动。

3.负责国内国际知名专业文艺团体公开演出50场次,其中国际知名剧目或国家级重大剧目演出10部,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有本专业知名新闻媒体予以评

论推介,产生较大影响。

4.独立或联合(前2名)完成公开演出的5部不同风格大型舞台作品的舞台技术保障方案、实施计划并经单位认定实施,经评审委员会专家鉴定,具有高水平实践指导价值和标准规范价值。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