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掌握录音技术及其操作技能。
(二)具有一定的文艺理论修养,有一定的音乐知识和文学基础知识。
(三)了解录音生产工艺及设备情况,能完成辅助性的录音工作。
初级(四级)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硕士学位。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四)演员、演奏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五)从事编剧、导演、指挥、作曲、作词、摄像(摄影)、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美术、文学创作、演出监督、舞台技术、录音人员,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