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较为系统地掌握本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和相关政策法规,掌握本领域必要的研究方法和专业技术,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二、具有较为扎实的业务技能和独立分析、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能独立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具有指导助理馆员开展工作的能力。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相关工作满4年;或者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相关工作满7年。


工作业绩成果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完成县(处)级以上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或本单位组织的科研项目或文献信息开发课题2项。

(二)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撰写本地区或单位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业务统计分析报告、工作改革方案、综合性业务工作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调查报告2项,经单位审核通过并被采用;或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制定地区或单位图书馆的标准、规程、规范、章程、管理制度2项(部),并正式公布实施。

(三)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完成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文献资源建设、大型数据库和网络资源建设、数字图书馆相关技术的应用和开发工作1项。

(四)参与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被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采纳。

(五)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完成专业成果获市(厅)级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以上专业学会二等奖以上。

(六)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完成业务项目、服务案例或参与撰写专项调查报告、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能有效地解决本单位的业务问题。


学术技术成果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成员(前6名),参与组织研究馆藏资源信息的开发与利用,完成不同载体文献资源体系二次或三次文献编写。

(二)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参与研发1项文化创意成果或技术创新成果,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活动展览展示或被单位推广应用。

(三)获得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1项以上(前5名)。

(四)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社科类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公开出版专业著作或译著(含合著、合译),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1万字。基层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可适当降低标准,独立撰写并在市级以上学术研讨会上宣读案例、研究文章1篇,或在内部专业刊物发表专业调查报告、研究文章1篇。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