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技体育教练员

(一)基本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了解体育项目训练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能够较熟练运用训练教学方法、手段,具备完成体育项目基础性训练和比赛任务的实际能力。

二、体能教练员

(一)能够指导运动员改善身体形态和功能,提高身体机能和运动素质,在运动员提升过程中起到基本的保障作用,主管训练的运动员须达到黑龙江省运动队体能锻炼标准。

(二)基本了解体育专业理论和知识,体育项目训练技术手段和方法、训练竞赛的研究应属于体能训练领域。

三、群众体育教练员

(一)基本了解群众体育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了解群众体育项目训练领域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二)具备完成群众健身指导任务的实际能力,执教人数2年内每年都在50人以上。了解群众体育工作的一般知识,初步掌握群众体育锻炼和比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

群众体育活动的技能传授、健身指导和竞赛组织工作。

(三)获得县(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教练工乍满1年;或具备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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